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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FBBZC2024CGY0321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FBBZC2024CGY0321

【信息时间:2024-04-11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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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FBBZC2024CGY0321

原公告项目名称: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修理费=工时费+材料费。 其中工时费折扣率报价费率不得高于50%,材料费折扣率报价费率不得高于85%

修改为

修理费=工时费+材料费。 其中工时费折扣率报价费率不得高于50%,材料费折扣率报价费率不得高于85%,且供应商所报工时费折扣率与材料费折扣率应同比例下浮”。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址: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与李楼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曹鑫

 话:0552-3011536

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

项目负责人:马工、杨工

 话:0552-208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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