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蚌埠禹会区乡村振兴综合整治—涂山村整体改造提升EPC项目
项目编号: BB2023SQGCZ1801
招标人: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点:蚌埠禹会区
实施时间:2023年
项目内容: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禹会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决定实施禹会区乡村振兴综合整治—涂山村整体改造提升EPC项目。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禹会区长青乡涂山村内,建设内容包括村内人居环境美化,景观节点打造,水系环境整治等工程。
项目范围、规模: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禹会区长青乡涂山村内,建设内容包括村内基础设施整治提升,人居环境美化,景观节点打造,水系环境整治等工程,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其他附件。
投资概算:3685.414750万元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值3640.41745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批准文号:禹发改字{2023}84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设计方、施工方必须分别满足招标公告对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人员、奖项、履约信誉等均以牵头单位为准。
(2)业绩要求:
1)设计: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投资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施工: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质: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业绩要求。
(4)设计经理资格:具备风景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无业绩要求。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设计方、施工方必须分别满足招标公告对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人员、奖项、履约信誉等均以牵头单位为准。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9月15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15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本项目投标人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如有表述与此条不符,均以此条表述为准。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 300 号)规定执行。
(1)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人民政府
地址:蚌埠市友谊路400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65276540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人:江宝珠
电话:0552-2076129
邮箱:1669690600@qq.com (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电话):13965276540。